汕头市向低收入群众发放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逾780万元惠及13万人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记者昨天从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为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该局2月中旬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全市低收入群众发放2020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据悉,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在册城乡低保户、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特困人员、城镇国有(集体)企业特殊困难职工家庭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此次临时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除外)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心城区(即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发放标准市级财政补助40%,其他由各区县各自承担。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统一按每人61元发放,预计发放金额780多万元,受惠群众约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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