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首批防治新冠肺炎专项项目立项 涉及抗病毒药物研发、新冠肺炎损害初步研究等领域
本报讯 (记者郭丹)近期,市科技局出台八项措施,从组织实施科研应急攻关、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科研临床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等方面,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帮助科技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市政府已同意对首批共11个防治新冠肺炎专项项目进行立项,立项资金共147万元。
据介绍,在组织实施科研应急攻关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方面,汕头市将全力支持一线临床技术创新,设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专题,围绕新冠肺炎防治工作,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实施科研攻关项目。市财政科技资金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获得立项项目经费可先行下达承担单位。同时,配合省科技厅,针对疫情防控需要,省、市协同遴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技术和产品项目。
目前,市政府已同意对首批共11个防治新冠肺炎专项项目进行立项,立项资金共147万元,涉及抗病毒药物研发、新冠肺炎损害初步研究等领域。同时,汕头市配合省科技厅协同遴选新冠肺炎防治技术和产品推广项目13项,予以市级经费支持170万元。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林立新表示,关于防疫产品的推荐,秉承两个原则,一是目前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医疗方案或者其他方面已经在使用的产品;二是虽然目前还没有使用,但是医学专家认为可以使用,对疫情防控能起到好的作用的产品。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临床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汕头市优先支持在应对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申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由35%提高到45%;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促进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更好更快落实,加快拨付疫情期间立项项目科研经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惠企政策线上宣讲和辅导;优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对受疫情影响且完成时间在2019年12月后的在研项目,验收时间可按延期6个月执行。同时,科技部门还将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指导农业科技特派员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科普,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春耕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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