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健局下移27项省级权责清单 督查消毒由区县实施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市卫健局近日决定重心下移27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改由区县就近实施,该决定自2020年2月15日起施行。
记者梳理本次重心下移的27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发现,这27项事项类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大类。行政处罚中的对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事项改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承接。
而行政检查中的对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等事项也重心下移,改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承接。
此外,行政强制中的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临时控制措施事项,同样改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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