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可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情况汇报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对《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林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曾湘澜参加会议。
据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指示精神,市公安局已落实交警支队对《条例》的修改成立工作专班,并在本月5日深入基层调研,正式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同时工作专班多次与法制部门进行交流,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修改形成《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修订说明,并在本月24日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及相关说明等材料报送市政府审议。
会议指出,《条例》修订工作涉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利益,相关职能部门要多方征求意见,各部门之间要充分沟通协调,涉及到需要修改的道路等基础设施,要将其纳入部门的系统工程进行统筹考虑。同时要考虑《条例》修订后的可操作性,严管严罚,让基层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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