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企业可延期补缴五险一金 汕头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汕头日报 2020-02-16 02:53

本报讯(记者陈若萱)近日,汕头市出台最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记者采访了解到,市人社部门将重点做好20条措施中的第三部分——“加大用工保障力度”的落地见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据市人社局副局长洪木佳介绍,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同时,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受影响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另外,支持本地创业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更大力度支持本地初创企业发展,符合各自条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租金补贴4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全部符合的一起享受。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按贷款基础利率50%给予贴息。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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