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陈希 “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汕头日报 2020-01-27 01:56

2019年12月31日,龙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连某明等38人涉黑一案依法宣告判决。该案认定涉黑组织成员共计20人(其中2人在逃,1人死亡),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包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诬告陷害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连某明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得假释。其余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非组织成员也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这是截至目前,汕头市审判涉黑人数最多的案件,而担任此次案件审判长的,正是龙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希。

“我想,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在审理过程中,陈希带领团队对案件事实进行评判:证据是否充分?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是否准确?指控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如何量刑?因时间紧任务重,陈希带领团队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出色完成了上级交付的任务。开庭10天,因审判长庭审节奏把控适宜,在庭审过程中所展示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风采得到了近40名辩护人自发的掌声。

长期以来,陈希以办案数量多、审判绩效优异而获得同行和上级领导的肯定。近三年来,经陈希审结的案件便达385宗,名列区法院前茅。在审结的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取得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陈希更是多方协调,经常与公安、检察部门探讨,以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细致的工作方式感动并带动了身边的同事。

无论是否工作日,陈希的手机每天都有一个上午八点半的闹铃,这是提醒自己打电话给母亲的“信号”。“妈妈今年已经快八十岁了,每天上午通个电是我和她的约定,太早怕影响老人家休息,所以就选了这个点。”对于陈希来说,与母亲的短暂通电话便是忙碌的工作日中最放松的时候。

因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异,陈希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去年更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陈希认为,忙碌仍是自己新一年的节奏,“新的一年,新的希望,我将牢牢着眼案件质效双提升,坚持司法为民,建功和谐美丽家园建设。希望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成就更加美好的汕头。”

本报记者 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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