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双德会、李钊任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汕头日报 2020-01-20 01:39

本报讯(记者周敏 通讯员肖婷)1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米银俊,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俊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谢宋彪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双德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双德会、李钊同志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郑通声主持并监誓,双德会等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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