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方便 竟拆隔离栏杆“钻空子” 交警部门表示将严查严处破坏交通设施行为

汕头日报 2020-01-03 01:14

第二次被破坏的中心隔离护栏。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摄影报道)近年来,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开展创文交通秩序提升行动中,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后的实际情况,在部分道路设置了新型中心隔离护栏,兼具分隔、阻拦、警示、美观等功能,确保了行车顺畅和行人安全。但个别市民为贪图方便,置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擅自拆除隔离护栏栏杆并横穿马路,险象环生。近日,龙湖区长江路陈厝合综合市场附近路段的中心隔离护栏就先后两次遭受人为破坏。

近日,有市民反映长江路陈厝合综合市场附近路段有3幅中心隔离护栏被人为损坏,被拆除部分栏杆形成的缺口成了一些人走捷径的“便道”,不仅加剧该路段道路拥堵,而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接报后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连夜进行勘查抢修,仅用了1个小时便全部修复完毕。

次日上午,交警部门在巡查时意外发现该路段刚刚修复的一幅隔离护栏又再次被人破坏。民警立即调取附近视频监控系统录像进行排查,发现当天凌晨5时54分左右,一名妇女从长江路陈厝合综合市场一侧步行横穿机动车道,行至中心隔离护栏前面时俯身拆下隔离栏上的两根栏杆,随后从缺口处钻过横穿马路,期间可见一些小汽车和摩托车从该路段两个方向驶过。

目前,这一路段受损的隔离护栏已再次修复。辖区派出所接到业主单位报案后,已着手开展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设施管理中队郑警官告诉记者,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的设置能够强制分隔对向车道,限制车辆随意掉头和行人随意穿行道路等不良交通行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行人的出行安全。但一些人却为了抄近路,任性跨越护栏穿行,甚至毁坏交通安全设施。长江路陈厝合市场路段为双向八车道,车速比较快,加上设置了隔离设施,驾驶人驾车时容易放松警惕,一旦隔离护栏被破坏,行人得以随意横穿马路,车辆驾驶人可能会因反应不及而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横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不得随意破坏交通设施、随意横穿马路。一旦发现有人擅自破坏交通设施,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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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7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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