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眼袋美容竟做成九级伤残 涉案者被判非法行医罪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医疗美容手段实现自己对美的追求,各种美容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这些美容机构良莠不齐,有些甚至涉嫌非法行医,害人害己。不久前汕头市发生的一宗相关案件就很令人唏嘘。
去年4月份,被告人安某觉得做美容生意有利可图,没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在潮阳区和平镇开设了一间无名的美容诊所,招聘了一个名为“付帅”的男子(身份不明),两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就开始从事医疗美容手术工作。
今年4月25日,被害人张某菊在其好友佘某香的联系下,到安某的美容诊所内做眼袋美容手术。同日,“付帅”和安某为张某菊进行眼袋手术。术后,张某菊出现眼睑外翻、溢泪不适症状。经鉴定,张银菊因故致双侧下眼睑外翻,目前遗留双侧眼睑轻度畸形,评定为九级伤残!
该案由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潮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潮阳区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安某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今年7月25日,潮阳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非法行医罪对安某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办案的检察官分析说,人们若在医生执业资格欠缺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医疗手术,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就医环境与卫生要求不相符,病人就医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就医机构所使用的医疗药物无法监控;后续如果出现医疗问题,维权无门等。爱美的女士应选择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或整形美容机构进行美容,非正规渠道的美容产品可能带来毁容等严重后果,也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本报记者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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