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定任命赵志涛为副市长

汕头日报 2019-12-31 00:48

本报讯(记者周敏 通讯员刘淑丽)12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依民、陈武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应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赵志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赵志涛同志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该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该规定,会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关于促进和保障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健康规范发展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健康规范发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19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2019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汕头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环境资源工委关于检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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