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明天开始报名 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可享受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本报讯(记者陈文惠)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汕头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汕头市2020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下统称“学业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至23日,24日为各区县招生办数据整理、解决遗留问题时间。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考生报名数据的准确性,通知要求考生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已报名参加汕头市2020年学业考试的考生,视同已报名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根据相关规定,本市户籍考生,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属本市常住户籍者均可报名。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也可报名。而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汕头市读完初中阶段教育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对于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知指出,凡在汕头市读完初中阶段教育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享受汕头市户籍考生参加汕头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参加汕头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但不得享受指标生资格(志愿填报办法另行通知):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汕头市同一区县居住满3年,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必须在汕头市;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汕头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随迁子女具备汕头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此外,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照顾享受与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户籍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包括: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经市人社局确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已在本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港澳台学生;华侨学生等八种类型。
通知明确,各有关学校应努力提高报考率,确保学生全员报考,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禁动员学生放弃参加市统一考试。对于初中一、二年级的在校生;高中在校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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