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电动车致人死亡 潮南多部门联合约谈车属单位责令整改

汕头日报 2019-12-13 01:04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洪佳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潮南公安交警部门近期对辖区一宗涉及营运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潮南区安委办牵头联合交警潮南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对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警示。

今年6月28日下午2时,潮南区陈沙公路陇田镇内埔路口发生一宗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右转弯时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郑某被碾压当场死亡。

事发后,交警潮南大队成立“201906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这宗事故开展深度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损失等情况,并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

经查,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人卢某的违法行为是该事故发生的全部过错,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郑某免承担事故责任。肇事司机卢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肇事车辆所属单位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公司运输车辆所配备的专职监控人员不符合法定人数;厂区随机抽查发现个别车辆存在轻微超载现象,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不够重视,每月仅有一次学习会议,对违规驾驶人的处罚简单粗暴,仅靠罚款和企业内部通报,没有建立奖惩机制;企业运输车辆今年在潮南区已发生多起轻微交通事故,存在对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约谈会上,交警部门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并出具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区住建局要求该公司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交通运输局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人、车、路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发现纠正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区安委办也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表示,下来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安全培训,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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