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碳市场控排企业履约率达100% 南澳实现近零碳排放发展目标

汕头日报 2019-11-15 02:18

本报讯(记者翁夏)今年来汕头市按照《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在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循序渐进地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企业完成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率达100%,取得积极成果。这是国家机构改革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从发改部门划转到生态环境部门转隶后的第一个履约年,良好的开端为推进汕头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持和助力。

依照《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有关规定,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的工业行业企业,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吨以上的宾馆、饭店、金融、商贸、公共机构等单位为控排企业和单位;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吨以上1万吨以下的工业行业企业为报告企业。经第三方技术核查机构核查,确定汕头市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等7家企业列入控排企业,还有3家造纸企业列入报告企业。

在确定控排企业和报告企业的前提下,汕头市严格按照《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5月初,汕头市依法依规按照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履行监测报告和核查(MRV)体系完成规定动作。5月底,全市控排企业已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购买有偿碳排放配额、在线交易及报告等工作。

特别指出的是,汕头市的南澳岛是作为全省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项目之一,也是汕头市推进低碳发展树立绿色品牌的一张亮丽名片。近年来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南澳利用得天独厚的低碳资源,以“产业低碳、生态固碳、设施零碳、机制减碳”工作思路,有力有序地推进海上风电、村级光伏扶贫、森林碳汇、海洋生态种养、新能源公交体系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工作实施,实现南澳县近零碳排放的发展目标。

与此同时,汕头市配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树立环保理念、提升环保意识,推广绿色环保的工作基础上,通过宣传让企业明确自身既享有碳排放权利又要为环境付费买单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倒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能效水平,推进提升环境的高质量保护和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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