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水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南澳样本” 把每一条河建成一道风景线

南方日报 2019-11-14 06:43

整治后的东畔大坑增加了石阶梯和水车元素,营造了一种浓厚的农家风情。

金秋时节,天清气朗。好山好水好空气的南澳岛,除了百看不厌的碧海蓝天美景,还有乡村河流整治后的“小桥流水人家”图景。

东畔大坑便是其中一道风景线。眼前的东畔大坑,水车矗立,流水潺潺,两岸的绿植、花草迎风拂动。不时有村民沿着岸边散步休闲、舒展筋骨。“开展东畔大坑水环境整治时,设计单位比较有创意地将石阶梯和水车元素融入其中,营造出一种浓厚的农家风情。”南澳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吴志林告诉笔者。

东畔大坑整治工程是南澳县实施中小河流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成果之一。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南澳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构建县、镇(区)、村(居)三级河长体系,持续全面改善河流、水库水质和水环境,把每一条河建成一道风景线,让南澳山更清,水更绿,景更美。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张伟炜通讯员陈建武吴志林

三级河长责任制保护全县水系

作为广东省内唯一的海岛山区县,南澳岛面积约110平方公里。这个由37个大小岛屿所组成的海岛,共有10条中小河流穿行其间,10宗小型水库和58宗山塘长卧山间。2018年初,南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县共有40名河长担纲河流相关负责人,他们组成的三级河长体系为全县河道堤防管理和保护发光发热。

南澳县委书记柯茂曾表示,“要把每一条河建成一道风景线”。《南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显示,南澳县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案》推出之后,一项项铁腕治水措施也相继落地。

推行河长制伊始,南澳县在过往年度水利普查数据基础上,对县内中小河流的名称、长度、集雨面积、所属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等建立台账,把全县中小河流沟渠纳入大数据管理。同时,通过签订责任书,树立河长制界牌,每块界牌标明责任单位、责任人名称和联系电话,划定管理责任范围,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全县河道堤防管理和保护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良好局面。

落实责任主体仅是第一步。防治水污染、严格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狠抓水环境治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7项任务和分工随后也应运而生。2018年起,河长制进入常态化工作模式后,南澳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还制定了考核办法,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年度考核。

“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实际与省、市河长办下发的河长履职规定,经县委研究同意,县河长办对《南澳县河长制六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修订,调整了责任单位,增加了河长巡河频次,确保河长制高效推进。”吴志林称,2019年至今,县级河长共巡河38人次,镇级河长共巡河逾300人次。

“三清”专项行动加快治理10条中小河流

“小时候,我经常到东畔大坑里游泳、抓鱼,可以说,当时的水环境接近原生态,是两岸农户用以灌溉的母亲河。只是后来,东畔大坑一度有了臭味。”后宅镇山顶农村村支书、居委会主任黄书团说。近年来随着“五清”行动的推进,这条母亲河水质恢复——以前是“污水靠蒸发”,而今是“清水绕人家”。

黄书团属于“书记主任一肩挑”。作为村级河长,他每个星期都会抽出时间沿着东畔大坑(山顶农村段)岸边开展巡河工作。一看到河面有垃圾,就马上通知村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漂。

“实际上,近些年来,河面上几乎没有什么垃圾。”黄书团告诉笔者,随着大坑两岸生态环境得到改造提升,村民的素质也明显提高,往河内乱丢垃圾的现象几乎没有。如今,晚上经常可以见到村民到河边散步、慢跑或骑行,一幅和美的乡村画卷已然展开。

“五清”指的是清污、清漂、清淤、清障和清违。南澳县共有9处入河排污口,截至今年9月完成了4处排污口整治,封堵关闭3处排污口;此外,南澳县还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漂专项行动中,清理河道16公里,清理水上漂浮物220吨,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全县水域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

而全县10条中小河流的清淤、清障、清违,则列入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打包治理,共投入资金3410万元,总治理河长17.05公里,取得了成效,改善了水体。

“湾长制”有效衔接河长制

每年旅游旺季,前来南澳岛旅游的游客中,多数是被南澳优质的港湾环境所吸引。南澳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港口资源和水产资源,而优质的海岸水资源是这一切的基础。

然而,随着旅游经济和海水养殖渔业的快速发展、旅游项目的深度开发、海岛房地产业的密集建设,海岸水资源的质量在不知不觉中退化,涨潮时海岸线出现明显的油污,退潮时沙滩残留不少垃圾和油污。为避免这种情况恶化,“湾长制”应运而生。

“南澳县是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也是广东省第二批"湾长制"试点地区之一。”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多人对2018年12月21日推出的“湾长制”比较陌生,当时南澳县印发了《南澳县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重新印发和实施《南澳县全面推行“湾长制”工作方案》。不过,该方案目前尚未进入实施阶段。

《方案》显示,“湾长制”的职责任务清单包括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和景观整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防范海洋灾害风险、强化执法监管。此外,湾长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海湾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明确注明湾长与湾长职责、海湾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此外,“湾长制”立足海湾生态环境实际情况与存在问题,以切实解决影响生态安全和民生福祉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行“一湾一策”“精准治理”,具体为实施海湾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优化湾区养殖规划、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信息化平台等。

“湾长是海岸线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海岸线管理相关工作。"湾长制"是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一种新模式。”该负责人称,实施“湾长制”的目的是压实入海河流治理、入海排污口整治、岸线生态保护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与“河长制”的衔接,实现治理责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文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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