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市领导带队检查《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实施情况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1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健彦带队对汕头市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做细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吴健彦带领检查组一行先后奔赴潮阳区、龙湖区,现场检查了潮阳区文光街道平和东社区居委、西双社区居委和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社区居委、泰龙社区居委,听取有关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工作情况,特别是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工作体制、编制村(居)务公开目录、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程序、村(居)务监督机构的建立及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表示肯定,并强调,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居)民自治的重要环节,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加快汕头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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