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等不到代驾竟自己开车 一男子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3伤被拘

汕头日报 2019-10-25 01:02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国家标准是血液中的乙醇含量80毫克/100毫升,如果这个数值达到400,酒醉程度可想而知,但这些到了当事人林某文嘴里却成了轻描淡写的“吃晚饭时喝了一点酒”。近日,此人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现年51岁的林某文家住金平区,近20年来一直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今年10月20日傍晚,他驾驶一辆号牌为粤D/611××的宝马小汽车来到龙湖工业区内一家酒店参加老同学聚会,期间喝了不少酒。当晚9时多聚会结束,林某文驾驶小汽车沿着大南山路自北往南行驶至大南山路练江路口时,车辆刮碰到路口的临时交通信号灯。已经醉醺醺的林某文并未停车察看,而是继续驱车前行,在前方路口右转进入长江路后自东往西行驶。当来到长江路华山路口时,林某文驾驶的小汽车又与一辆搭载3人的粤D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乘人员方某、柳某、荀某倒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辅警江浚听到车辆撞击发出的巨响,立即跑过去察看情况,了解到3名伤者并无大碍,其后又发现小汽车驾驶人林某文言语怪异且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涉嫌酒后驾驶,于是一边掏出对讲机向队部报告情况,一边用手抓住林某文的腰带防止其逃跑。在此过程中,林某文有动手袭击辅警的动作。从附近群众用手机抓拍的视频画面看,林某文疑似3次用右手手掌扇打辅警的脸部及头部。

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将林某文带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龙湖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摩托车驾驶人方某的报案后,也及时到场开展勘查取证。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00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

10月23日,记者在市看守所见到已被执行刑拘的林某文,他声称自己当时已通过手机叫了代驾,但等不到代驾司机前来,自己当时喝高了丧失理智,便上车准备开车回家。对于自己的行为,林某文表示:“我平时总是奉劝朋友们喝酒后不能开车,一定要等代驾到来,我自己也都是一直这么做的,不知为什么突然会在自己身上发生这件事,真的非常后悔!”

据悉,受轻伤的摩托车驾驶人方某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伤势较轻的乘坐人柳某、荀某已出院。对于林某文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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