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钱诈骗客户巨款 潮阳一房产销售经理投案自首后获刑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陈玉峰、张丽纯)如果销售经理告诉购房者先交纳10%的“诚意金”便可申请八折优惠,恐怕大多数人难以抵御此种诱惑,但心动之余也应谨慎行事,因为“香饵”之下说不定有个陷阱。近日,汕头市潮阳区检察院便办理了一起房产销售人员利用高折扣引诱诈骗客户的刑事案件。
沈某顺是潮阳区某房地产销售中心策划部副经理,因沉迷网络赌博,经济周转不灵,遂萌生诈骗购房客户钱款的念头。今年3月,有一名客户到销售中心购买商铺,向沈某顺询问是否有折扣。沈某顺一见机会来了,立即谎称有个“优惠购商铺”方式,要求客户先缴纳商铺总价值10%的钱款作为诚意金以便申请八折优惠,该客户于是将35万元汇入沈某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不久,沈某顺又故伎重施,以同样方式再次骗得另一客户32万元。
沈某顺将自己骗取的67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全部输了个精光。东窗事发后,他将骗取的钱款退还被害人并取得对方的谅解,随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7月26日,潮阳区检察院向潮阳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沈某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潮阳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沈某顺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办案检察官结合此案指出,网络赌博是个“无底洞”,涉足其中最终必定全盘皆输。一切赌博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投注非但得不到法律保护,还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处罚。因参与赌博倾家荡产、诱发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足资鉴戒。广大消费者在交易时也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辨识能力,防止部分销售人员以所谓的“优惠”名义骗取钱财。如遇自身权益受不法侵害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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