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承揽工程 工人意外死亡 两包工头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同时负刑事责任
在各地乡镇和城市的城中村里都有很多自建房,这些房屋建造时是否手续齐备、安全合格?记者了解到,一些业主或承揽施工的包工头们抱着侥幸心理,为了多赚取利益,竟然无证作业,同时工人施工过程中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结果难免导致意外发生。这种恶劣行径司法机关是绝不容忍的,一旦发生意外包工头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这个案例就很令人深醒。
2018年7月28日,被告人郑某彬在未取得相关建筑施工资格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向房东赖某洲承包位于潮南区两英镇某村一在建楼房第八楼层的混凝土浇灌工程,后将该工程分包给同样不具备相关建筑施工资格的被告人刘某。2018年7月31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刘某在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带领工人庞某全、韩某勇、蒲某宁等人到该工地开始动工。后被害人庞某全在施工过程中被该在建楼房上一根脱落的铁管砸伤头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庞某全的死因符合颅脑严重损伤死亡。被告人刘某、郑某彬分别在2018年8月2日、8月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2018年8月7日,被告人郑某彬、刘某一方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62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经办人员介绍说,本案由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侦查终结,于2019年4月3日向潮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5月14 日,潮南区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郑某彬、刘某2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向潮南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6月12日,潮南区法院依法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郑某彬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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