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联合其他警种上路大力整治交通秩序 统一行动查获违法近2000宗

汕头日报 2019-09-01 00:50

一位头戴安全头盔的女青年驾驶一辆踏板式两轮摩托车沿着金砂东路自东往西行驶而来,在路口处被设卡执勤的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发现站在踏板处的小男孩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这是8月30日晚8时许出现在龙湖区金砂—天山路口的一幕。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女青年从后备厢取出一顶摩托车安全头盔让孩子戴上。民警提醒她注意,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更不允许站立搭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今后务必依法安全出行。

为深入推进“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决定今年8月30日、9月10日、9月25日组织三场全市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合整治交通秩序统一行动,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为重点,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两站两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等站点,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摩托车等6类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超速、超载、超员、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的领导上路检查督导统一行动。

在当晚的统一行动中,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查获多宗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其中驾驶一辆粤U号牌两轮摩托车的贵州籍中年男子吴某鹏被现场测出血醇浓度76毫克/100毫升,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持有小汽车驾驶证的饶平籍男青年林某胜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时被查获,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晚9时许,记者在金平区潮汕—金环路口看到,潮汕路上依然车水马龙,交警金平大队三中队的民警和辅警正在这里设卡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这里临近省道233线潮汕路和国道206线大学路的出入口,道路周边又是工业区和涉农社区,交通状况比较复杂,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和晚上人流、车流量很大。在当晚的行动中,执勤警力重点检查了过往的营运客车和货车,查纠摩托车逆向行驶、汽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交警高速公路大队领导带领汕汾辖区中队的民警和辅警来到沈海高速公路澳头收费站出入口,设卡开展整治行动。记者当晚10时许在现场看到,执勤民警密切配合,有的手持酒精快速排查棒对从出口驶出的小汽车的驾驶人进行排查,有的使用新型警务通手机上的“移动鹰眼”功能对车辆号牌进行实时识别。短短10分钟时间里,民警共检查了20多辆小汽车,未发现酒驾现象,但查获3辆逾期未年检的小汽车,其中一辆粤D号牌宝马小汽车检验有效期已超过近1年,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并督促其尽快补检。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交警、治安、派出所、巡警等部门共投入警力1000余人次,设立执勤点53个,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968宗,排查客货运企业14个;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37宗,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劝导交通违法行为1090起。

本报记者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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