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赔了 法官再帮申请司法救助金 澄海法院成功化解执结一宗长达18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汕头日报 2019-08-29 00:55

18年前,因为旁人电焊作业时没有严格遵守规程,发生油罐爆炸事故,导致在场的王某被祸及造成特重度烧伤;本来经法院审理判决,肇事者卢某应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可祸不单行的是,卢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无法履行赔偿义务,致使多年来此事一直无法解决。今年初,当申请执行人王某再次向澄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时,该院执行法官改变传统查控方法,在多方交流下,被执行人终于筹措了一笔资金给予赔偿——事情到这里还没完,执行法官同时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到一笔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至此,深受感动的当事人真心感谢法院的司法关怀和法官的悉心工作。记者了解到,这是澄海法院在破解“执行难”中所做的一件实事。

据悉,2002年7月3日意外发生时,操作的卢某为他人焊接油罐裂缝时没有严格遵守规程,发生油罐爆炸事故,造成在场的王某被特重度烧伤,卢某及其妻子也不同程度烧伤。因为这是一宗非法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澄海法院在接到王某的某诉状后,经审理判决卢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6.9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卢某夫妻二人被烧伤致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确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一直无法履行赔偿义务,致赔偿款长期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王某连年多次到各级机关上访。

今年初,当申请执行人王某再次向澄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时,该院执行法官改变传统查控方法,通过线上财产查控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因伤残且现在年老劳动能力下降,生活面临急迫困难;被执行人卢某夫妻致残,家庭负担较重,生活也较为困难,双方均因此事故无法进行正常的体力劳动,属所在村居长期帮扶救济对象。

怎么解开多年的这个结?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面对面交流,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卢某及其亲属多方筹措了资金7万元赔偿申请执行人王某。执行法官考虑到王某伤残且年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经审查后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时还依法免除掉案件全部的受理费和执行费。

“这块压在我心头近20年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王某感慨地说。这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官的公正执法、能动执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本报记者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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