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汕头日报 2019-08-29 01:01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8月27日至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耿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依民、林晓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俊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孙良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还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第一批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录》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第一批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录》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海湾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的议案》(第52、55、57号)办理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并分别对上述条例和规定的修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汕头市法院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监察司法工委就上述工作情况所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汕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2018年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8年汕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汕头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关于汕头市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解决停车难和加强有序停车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财政经济工委关于检查《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农村农业工委关于检查汕头市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监察司法工委关于督办汕头市解决停车难问题和加强有序停车工作的情况报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关于检查汕头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开展了关于汕头市《加强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力促汕头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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