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三年两次无证驾驶 来汕打工男青年再进拘留所
天气很热,但坐在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队部椅子上的占某国却禁不住浑身微微颤抖,弄得中队领导在递给他一盒王老吉凉茶的同时还要安慰他:“你别怕,我们交警都是依法办事,又不会骂你打你。做错了事,男子汉就要积极面对,敢于承担责任。”
今年22岁的占某国是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人,来汕打工已近5年时间,目前跟着姐夫做泥工,收入还不错,一家子租住于龙湖区某“城中村”。今年8月19日是他女儿的两岁生日,当天吃过早饭后,他与母亲带着女儿准备到中山公园游玩,原本是想“滴滴打车”过去的,但晕车的母亲一听就害怕,于是他改变主意,从住处推出自己花800元买来的那辆无牌“小乌龟”踏板式两轮摩托车,搭载母亲和女儿前往公园。
当天上午9时22分左右,当没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且超员行驶的占某国来到中山公园前面的迎春路时,被正在这里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民警当场逮住。执勤民警一查,发现占某国还是无证驾驶机动车,立即将其带往中队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依法扣留其摩托车。
民警经上网查询还意外地发现,占某国前两年已有过一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的经历。2017年3月1日上午9时左右,他驾驶一辆粤D号牌两轮摩托车经过东厦路时被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从拘留所出来后,占某国有段时间不敢再碰摩托车,但后来他显然“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弄了一辆摩托车开起来。当被问及为什么不去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时,占某国回答说:“没时间,过年回家也就十来天。”不过这一次他表示无论如何要挤时间回家乡考取驾驶证。
“无驾驶证、开无牌车、不戴头盔、超员上路,这个年轻人真是没有一点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领导对记者表示,希望占某国能吸取3年间两次严重交通违法被查处的深刻教训,今后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吃一堑”就应该“长一智”。
占某国已因自己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合并罚款1200元。
本报记者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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