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者接受法律制裁 龙湖法院干警稳妥办结强制交付执行工作
近日,龙湖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外砂法庭相关领导带领办案人员头顶烈日,在38℃的高温中连续工作5个小时,顺利办结一起强制交付执行案件,依法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原来,申请执行人汕头某五金厂与被执行人潮州某制版公司、陈某、陈某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龙湖区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判决,申请执行人对三被执行人的债权为约194.9万元。执行期间,龙湖法院向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期满后,三被执行人均没有履行。龙湖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潮州某制版公司的五台电雕机,买受人林某以90.72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拍卖成交后需对五台电雕机进行交付,龙湖法院承办法官提前通知被执行人到场配合法院交付工作,并于今年6月28日上午对该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交付,但遭到被执行人陈某明通知到场的10余名公司员工的阻挠,致交付未能完成。
承办法官随后确定今年7月4日上午再次到场开展交付工作,并依法提前通知被执行人陈某、陈某明到场配合。但当天被执行人陈某、陈某明不但拒不到场配合,而且将公司厂房大门关闭上锁,导致交付工作再次无法完成。
8月9日,龙湖法院决定对该批机器设备进行强制执行交付买受人。两名被执行人仍没到场,陈某的父亲和陈某明的弟弟虽在场,但情绪激动拒不配合。经执行人员耐心开展说服教育,两人情绪逐渐归于平静。当天天气十分炎热,干警们连续工作5小时终于将5台电雕机交付买受人。
本报记者 吴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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