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事局四项措施优化广澳港区口岸营商环境 助力提升海上贸易便利化水平
海事人员上船工作。
本报讯(记者李伟烽摄影报道)市委市政府把港口建设列为头号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性枢纽港。随着广澳港区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的试运营,广澳港区将增开多条远洋班轮。汕头海事局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四项措施优化广澳港区口岸营商环境,助力提升海上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申报系统。汕头海事部门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船舶)申报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实现广澳港区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网上查验和联网审核,让以往6至8个小时通关手续办理时间压缩到即来即办,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实现船舶在海事通关环节零待时。据统计,从2018年9月系统试运行以来,汕头海事部门已完成广澳港区国际航行船舶(包括港澳航线)进口岸手续审批500余艘次,办理进出口岸手续审核870余艘次,100%在“单一窗口”办理手续,先后有汕头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为汕头局高效推动船舶“单一窗口”无纸化通关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推动实现港口建设费智能征稽和便利缴费。依托海事规费征稽管理平台, 汕头海事局已经助力4家代缴单位成功应用港口建设费远程申报。支持集装箱班轮实现“共舱互惠”,有力提升港航企业竞争力。据汕头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共舱互惠”港建费征管模式即由相关企业向海事部门提出港口建设费各自申报缴交、纸质舱单统一递交的申请。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共舱船舶400余艘次。
试点应用“海事之眼”程序开展远程船员任解职。近来,广东海事局探索应用“海事之眼”微信小程序推行远程船员任解职代替船员本人到海事政务窗口办理的传统做法,汕头海事部门先试先行,于今年7月9日在广澳辖区顺利完成首宗远程船员任解职手续的办理。海事执法人员通过“船员便利任解职沟通”微信群接收船员任解职申请,随即在“海事之眼”查看并确认船员任解职信息,然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既有船舶动态管理系统2.0完成业务办理。船员即可登录“海事之眼”查看自动生成的任解职记录。该程序试运行以来,已为7名船员办理远程任解职手续。此外,海事部门积极在“海事之眼”探索应用“船舶配员核查”、“码头装卸报告”,“海事法规文库”等业务模块功能,在实现“让船员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的同时,也加快了海事监管由汗水型向智能转变。
协调码头和船代协助船舶实现固体散装货物网上申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自2019年3月实施海运固体散装货物网上申报,主动协调指导码头、船舶代理机构等单位开展货物申报员培训并取得申报资质。申报员在船方委托下通过互联网“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固体散装货物申报,海事执法人员通过海事内部网络“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查看申报信息。在各方协调配合下,自网上申报功能开通以来,汕头广澳辖区已经成功受理全部112宗固体散装货物申报手续,相比申报员到海事政务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大幅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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