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乡里称霸一方 姚某波等27名涉黑被告人 在澄海法院出庭受审

汕头日报 2019-07-20 01:00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昨天上午,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开始审理一宗27人涉黑势力犯罪案件。这是汕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宗进入审判程序的涉黑案件。

据公诉机关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姚某波组织、领导他人在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片区一带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姚某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实施妨害公务、殴打执勤民警、挑衅村干部、殴打村民等行为,并操纵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长期盗采海砂,非法强占鱼塘、土地,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对澄海区凤翔街道南港村和汕头市东海岸附近的部分道路及其他基建工程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某波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妨害公务罪。

庭审前,合议庭依法查明27名被告人的身份,核对无误后正式进入庭审程序。第一天的庭审主要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由公诉人及辩护人对各被告人依次进行讯问,由被告人发表对起诉书的意见。因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一周。法庭接下来将针对本案的事实和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及辩论。

庭审首日,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共200余人参加了旁听。案件将择期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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