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实施公共卫生许可“承诺制” 简化流程两个月内回访
本报讯(记者周敏)为提升卫生许可服务效率,简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环节,龙湖区自即日起,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龙湖区卫健部门提醒,虽然简化了流程,但是行政审批机关会在2个月内回访。如果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办证时承诺内容不符的,第一次行政审批机关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第二次检查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会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理。
据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制”适用于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文化交流场所、购物场所及公共交通等候场所。除50个房间以上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不再要求提交年度卫生检测报告。同时,取消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不用再复核。
卫健部门提醒,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是建立在以诚信守诺基础上的一种许可模式,广大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做到重信守诺,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事后监管,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并会纳入审批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不守法行为将会影响企业的后期经营。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新闻推荐
江门日报讯(记者/王鼎强见习记者/凌雪敏)近日,第三届荷塘镇中小学“龙湖国宾杯”中国象棋赛在荷塘镇拉开帷幕。本次比赛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