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发现一些路段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等落实不到位 部分区域“门前三包”未落实

汕头日报 2019-06-23 01:14

去年6月1日《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汕头市“门前三包”落实情况明显好转,但部分路段仍存在“门前三包”责任人未履责问题,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和绿化维护落实不到位。近日,市文明办组织本报记者进行调查,发现针对存在问题,尽管市、区相关部门一直有在探索做法,但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难题。

部分区域“门前三包”未落实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包括责任人使用的临街地块、责任人所有或者使用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责任人临界门口及其两侧建(构)筑物至人行道侧缘石之间的区域等。“门前三包”责任人应维护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清扫责任区,维护绿化和保护绿化设施,劝阻、制止责任区域内他人违反规定的行为。

近日,记者对中心城区商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走访,发现多数商户能做好门前的卫生秩序管理,但部分区域商铺门前仍存在垃圾未及时清扫、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等问题。

21日晚,记者来到安居路长安综合市场附近路段,只见沿街餐饮店门前秩序较乱,“×仔经济饭店”“×西饭店”“×信餐饮店”等店铺还直接将经营桌椅摆到店门口步道上,桌椅下纸屑、餐具垃圾随意丢弃。附近的安居北路各店铺“门前三包”同样落实不到位,存在占道经营、垃圾乱丢等现象。在龙腾嘉园附近路段,不少摩托车、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停放在店铺门前步道上,也有汽车直接停放在餐饮店门前。

在泰山路上,记者看到很多沿街商铺的门前地面都保持得较为整洁,但个别商铺门前的地面仍有一些纸屑、烟头等垃圾。有些商铺还直接占用人行步道,作为制作铁艺、洗车等的区域,有的餐饮店还在步道上洗菜。同时,商铺外面的车辆乱停放现象也较为突出,特别是在陈厝合、夏桂埔等城中村周边路段,不少车主也将汽车停放在步道上,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

中心城区落实“门前三包”有举措

据悉,“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是在区(县)政府直接领导下,由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镇)是本辖区实施“门前三包”工作的责任主体。

龙湖区,18条主要道路被细化为110个考核路段,形成网格化,并明确每个网格的分段管理责任,居委干部、执法人员、环卫作业单位互相配合、互相协助、互相监督。龙湖区城管办还对辖区主要道路“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月度检查,结合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情况,每月评出16个优秀路段,并给予表彰。在月度考核中发现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清收不及时、乱占道等问题,区城管办也会通报到街道和居委,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此外,龙湖区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区领导挂钩“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示范路段制度,对金砂东路、珠江路、天山路东侧、汕樟北路北侧等路段按辖区落实创建工作,明确路段内商铺数量,由区挂钩领导、街道挂钩领导、居委责任人、执法人员和保洁人员专人负责。

近年来,金平区在各街道推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区域,严格按照“主干道严控、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和社区内部规范管理”的管理模式,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商场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强精细化管理,落实社区居委会、环卫保洁公司加强对社区的常态化管理,对占道经营现象的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常态化开展由金平区城管局、金平公安分局、金平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金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局等市容环境秩序联合整治行动,针对占道经营及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六乱”现象、乱停放车辆开展整治工作,多方联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缝隙进行。同时通过文明楼道创建、文明志愿者劝导,发动居民、商户实现自我管理,为城市环境提升贡献力量。

经营者难“三包” 管理者难“处罚”

然而,不少经营者对“门前三包”所指的“门前”区域一知半解。尽管与街道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但他们对责任书内相关表述并不完全理解。有时候即使经营者自身做好了门前的卫生秩序维护,也无法劝阻过路行人、车辆的不文明行为。此外,困扰城市的“停车难”问题,也成了“门前三包”难落实的根源之一。尤其到了晚上,在车位紧缺的情况下,不少车主只能选择将车辆停放在店铺门前的没有划设车位的步道上,对此店铺经营者也很无奈。

据了解,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目前城管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方式单一,执法乏力,威慑力不够。尤其是行政相对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执法队员缺乏有力的执法措施,取证难、处罚难等现象屡见不鲜,往往延误了执法的最佳时机,影响执法的进度和效率。同时,城市管理执法程序繁琐,费时费力,束缚了执法工作。

记者在龙湖区城管局宣传法制股看到,一宗“门前三包”行政执法处罚的案卷内,包含了现场照片、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密密麻麻的十几份文书。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即使在受处罚单位和个人配合的情况下,走完取证、通知、调查、立案、处罚等一系列流程,也需要耗费半个多月的时间。而每当遇到寻找不到当事人、当事人不配合等情况,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人力。执法人员表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他们往往难以对不配合人员采取强制实施。

“处罚不是目的,更多是一种警示。”市城管局市容科负责人谢冰云表示,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确实遭遇了取证难、执法流程繁琐、难以强制执行等问题。针对“门前三包”的行政处罚,更多是希望达到宣传教育目的,以点带面,提升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本报记者陈欣琪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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