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你敢使用方言俗语吗
写小说,你敢使用方言俗语吗?
这个问题,对于北方官话方言区作者来说,几乎是伪命题。因为谁都知道,方言承载着不同的地域文化,是构成特色文学风格的重要因素。小说中恰到好处地引入方言要素,有助于塑造更鲜活的人物形象、展现浓厚的地域文化等。鲁迅先生在《门外文谈》中就说过:“方言土语里很有些意味深长的话,我们那里叫"炼话",用起来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听者也觉得趣味津津。”“这于文学是很有益处的,它可以做得比仅用泛泛的话头文章更有意思。”潮州著名学者丘玉麟(1900-1960)先生在《龙塘四武士No.1》序言中也说:“地方性的小说,对话用国语,则不如用方言为妙肖。各国小说家虽用国语写作,而对话总要搀入各种人物的方言,或尽可能地采用人物的本土方言,以绘画各个人物的地方性口吻。”
几乎所有北方官话区作家具有影响力的小说,都熟练地运用了方言俗语,从赵树理的《李有才板话》、丁玲的《太阳照在桑乾河上》到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前两者的西北话和后者的东北话,小说里俯拾皆是。莫言和贾平凹也是运用方言土语的高手。贾平凹被称为“中国乡土叙事写作实绩最为突出的作家”,在文学语言上,他对于方言土语尤其具有敏锐的感受能力和娴熟的运用能力。他擅长通过对方言词汇的“挖掘调度,刮垢磨光”,将之提炼为小说的文学语言,上升到审美层次。同时,他对方言土语的使用不仅融入了个体的审美情感与生命体验,更折射出时代漩涡中其创作观念和乡土立场的变化,方言书写由此成为他乡土想象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但对于南方方言区作者来说,“你敢使用方言俗语吗”就真的是很成问题了。上面我们举例的都是北方官话区作者的作品。他们的方言词语属于北方官话,绝大部分的北方人都能看懂,而我们南方人就不一样了,我们如果在小说里如果运用太多“原生态”的方言土语,估计北方读者都很难看懂。我们看看潮语小说《长光里》的一个片段,估计北方读者对里面的潮汕话俗语是一头雾水:
今晚大家都在称赞台上的全武行,老丁旧技暗里在痒痒的,忍耐不住,大叫一声,放下鼻梁上的“仙街头目镜”,要求主人腰龟叔公,在里公所前面的“明朝灰埕”四周,点几盏“公益灯”,他不慌不忙拔出一枝“凤阳厚刀”,“匀才匀才”打出七十二路刀法,然后拖支“营盘家伙”,“落塗打四面”,最末又徒手演他的老步“白马翻肚”。
很显然,在语言运用上,南方作者是吃了亏的。用普通话写作吧,我们又过不了语言关。其实,我们学习的都是书面化的“普通话”。写起小说来,人物对话根本就不像是口语,不伦不类。像莫言、贾平凹那样的山东话、西北话(都属于官话方言)都被广泛接受了。而我们粤语、潮汕话和客家话就不行了。
普通话不地道,运用起来不熟练;南方方言外地读者又读不懂,那怎么办呢?我认为,不能因为难就放弃对方言俗语的运用。南方作者在小说创作中运用方言俗语,也有成功的例子。陈平原教授在《六看家乡潮汕》一文中,就举了两部获奖小说作为例子:一部是金宇澄的《繁花》,获得第九届茅盾文学奖(2015)。陈平原教授谓其“引起很大轰动,除了市井、日常、网络等,更重要的是方言的改造与使用”。有评论家认为:“(作者)沪语思维下的创作给整本小说添上了浓浓的上海风味,并在语言方面也克服了南方作家面对普通话的叙事困难,实现了对北方语言的垄断地位的突围,使南方语言得以从书写边缘地带向中心靠拢。”另一部是黄碧云的《烈佬传》,获得浸会大学主办的“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讲述上世纪50年代一名自11岁就吸毒与赌博、经半个世纪努力才成功戒毒、重新做人的故事,人物对话多使用香港粤语。
潮汕文学评论家郑明标在评论王杏元小说《绿竹村风云》的成功原因之一就是其对方言俗语的运用。无独有偶,青年评论家陈培浩博士在解构“新世纪潮汕小说的"澄海现象"”,分析小说家厚圃的创作特点时也指出:“厚圃极擅人物的形象刻画和心理描写,以叙事错位推动小说的情节发展,将口语化的"潮汕方言"融入书面化的小说表达也是厚圃的重要特色。”(陈培浩《岭东的叙事与抒情》)
当然,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运用南方的方言土语时,要尽量做到让外地读者看得懂。秦牧在总结创作经验时就说过:“一个作者要使作品具有地方特色,适当穿插若干别地方人们可以看懂的方言是需要的事。” “既要有选择地采用若干望文可以知义、别地方的人们也可以看得懂的方言土语,写进作品里面去”,但也“要避免胡乱使用艰僻的方言土语”。(秦牧《语林采英·珍贵的民族共同语》)
综上所述,作为小说作者,你很有必要,也尽可以大胆地在小说创作中运用形象生动的方言俗语来描写地方风物和人情世事、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人物形象,要掌握的是,把握“度”的技巧和艺术,做到“恰到好处”。过头了就变成方言小说,成为民间文学、地方读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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