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法院推出八个“马上就办”创新性举措服务群众 小法院也可有大作为

汕头日报 2019-06-17 06:56

作为全省唯一的海岛县,南澳仅有户籍人口7万多,实际居住人口更少。南澳县人民法院在编干警42名,去年审结各类案件500多件,论人数和办案数在全市7个基层法院中均排末位,是名副其实的“小法院”。但该院新班子却提出了“小法院也可以有大作为”的口号,近期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在全市乃至粤东地区基层法院中都属首创的新举措。

踏进南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马上就办”几个红色大字和“预约领导窗口”铭牌。“我们这里天天都是"院长接待日",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申请约见院领导和庭长解决问题。我们的目标是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该院负责人告诉记者,“马上就办”是一种必须兑现的对外服务承诺,法院已制订了八个“马上就办”的办事规范:立案申请符合规定的,马上立案;不符合立案要求的,马上答复;办理诉讼缴费的,马上办理;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的,马上决定;转递诉讼材料的,马上移送;申请预约院庭长监督案件的,马上预约;群众来访的,马上接待;需要司法关怀的,马上行动。

为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案件质效,南澳县法院专门设立了诉讼服务意见箱,对每宗案件诉讼服务进行评价,定期由纪检部门开箱收取意见卡。意见箱设立近一个月来,共收到每宗案件当事人填写的立案服务意见表共17份,满意率达100%,有的当事人还在意见栏中写上“非常高效,点赞”等评价。

在法院实行司法体制改革后,如何做到对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放权而不放任”,是各地法院普遍面临的问题。南澳县法院近期研究制定了《案件质效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规定9类需要院领导监督的案件在立案庭入口关就贴上“标签”;所有上诉、抗诉案件被发改的,都要由案件承办人到审委会说明原因并厘清责任、落实整改,把好案件出口监督关;合议庭成员应至少有两名员额法官,评议过程全程录音随案存档,随时接受抽查,防止出现“合而不议”的弊端,加强案中内部监督。本报记者 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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