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偷捕缘何屡禁不止?

汕头日报 2019-06-14 01:55

时下正值南海伏季休渔期,笔者走访汕头市区一些农贸市场却发现,不少卖鱼摊档都有新鲜的海货出售:不足巴掌大的金枪鱼,只有三四指宽的“红目鳞”“迪仔鱼”,还有小黄鱼、银鲳、马胶鱼、龙舌鱼,以及“巴浪”“花仙”等经济鱼类,这些幼鱼眼睛透明表皮光亮,都是刚上水的样子,个头虽小价格却比平时贵,摊主也不避讳,解释道:“现在"禁海",这些是"偷掠"的,自然贵些。”

休渔期,违法偷捕为何屡禁不止?首先,渔民靠海吃海,正规的渔船休渔有“油补”,而“三无”渔船一旦休渔就断了生活来源,为利益驱动不惜铤而走险;其次,相关执法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这种不作为也纵容了违法行为;再次,“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非法渔获物销售渠道没有被斩断,从鱼贩、市场、餐馆到普通市民,对非法渔获物“来者不拒”,都直接或间接提供了便利。说到底,就是违法“成本”过低,却获利匪浅,才使违法偷捕现象愈演愈烈。

众所周知,渔业资源是可再生资源,但过度捕捞就会造成资源枯竭。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期,为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保障渔民长远利益,我国自1995年起在东海、黄渤海实行伏季休渔制度,1999年开始,南海也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今年的南海休渔从5月1日到8月16日,为期3个半月。根据相关公告,休渔作业类型,是除了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而市面上的这些小海鱼,显然不是“钓”来的。公告还强调,“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大部分渔民遵纪守法,他们的渔船高挂休渔旗,港内避风;另一方面,小部分渔民驾驶“三无”船舶,随时出海偷捕、转运渔获物,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触犯《渔业法》,也严重损害了守法渔民的权益。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伏季休渔使海洋渔业资源得以休养生息,生态效益明显。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不但产量增加,而且质量提高。而非法捕捞者贪图一时的利益,过度捕捞,大小统吃,无异于竭泽而渔,应该予以严厉打击。首先,要盯紧渔船、管好渔民,严肃查处违法捕捞者;其次,对农贸市场、餐厅和经营户加强监管,发现售卖禁捕渔获物的,给予重罚。同时顺藤摸瓜查清来源,追查偷捕者,堵住售卖渠道。海陆联合管控,违法偷捕者就没有了立足之地。

此外,休渔期长达三个半月,在南澳、海门等地一些以渔业为主的乡村,不妨多组织渔民参加职业培训,让闲下来的渔民有副业可干,疏堵结合,解决渔民生活出路,违法偷捕行为也将大大减少。 陈洁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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