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完成168项自贸试验区 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 省发改委:原则上支持 汕头申报自由贸易试验区

汕头日报 2019-06-07 01:01

本报讯 (记者黄鸿华)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对吴文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头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经综合汕头市政府、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做出答复。其中表示,原则上支持广东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支持汕头申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强化汕头发展能级,赋予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支持汕头打造区域经济中心、科教文卫中心、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带动汕潮揭城市群整体跃升。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要研究制定专门配套政策,支持汕头、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并要求汕头焕发特区活力,继续担当好“先行先试”的重要职责。省有关部门和汕头市政府积极围绕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推进有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建议汕头市用足用好省赋予汕头市的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担当好“先行先试”的重要职责,促使汕头焕发特区新活力,从而带动汕潮揭城市群建设和整个粤东地区振兴发展。

关于支持汕头保税区扩围优化综合保税区并申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事宜,答复函中指出,汕头保税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助于借助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和功能优势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商务厅在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建议省政府将汕头保税区转型升级为汕头综合保税区的请示上报国务院。今年3月,该请示已上报国务院,并转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会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持续跟进后续转型工作,争取支持早日获批。

此外,答复函还提到,原则上支持提出的“支持汕头申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但是考虑到自贸试验区扩区属于中央事权,具体能否扩区、扩多大区域、扩哪些区域、什么时候扩区,都由中央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省一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仅有建议权。省商务厅将充分考虑汕头市有关诉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方案,并提请省政府抓紧向中央提出申请,积极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能够早日实现扩区。同时积极支持汕头市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推动汕头市与自贸试验区政策联动、共同发展,在投资贸易便利化、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等方面积极探索。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近年来汕头市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对标学习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和创新案例,加快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在跨境贸易、投融资、财税政策、金融创新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目前,汕头市已完成168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

新闻推荐

认筹米田支援鹤岗绥滨农户 汕头报业为绥滨新米节“添薪加火”

绥滨美丽黑土地上的稻田。让生活在南海边上的人们吃到东北黑土地上新鲜的大米,让远在东北边陲的人们感受到滨海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