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农地填埋建筑废土被严惩 当事人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并处罚金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记者了解到,近日龙湖法院判决的一宗案件很有教育意义:有人非法占用农地填埋建筑废土,经执法部门发现后被制止,法院判决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据了解,谢某于2017年9月和2018年1月先后向新溪镇村民谢某、卢某承租了17.794亩、24.308亩的集体农用地,用于填埋自己承包的建筑工程中产生的废土等建筑垃圾,另外还租给他人用来填埋废土等建筑垃圾。没过多久,2018年2月,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述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于同月6日及13日先后两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
然而,谢某、谢某与卢某都置若罔闻,没有按该通知书的要求执行。而且谢某还于2018年5月将上述部分集体农用地以28.5万元的价格租给邱某用于填埋建筑工程产生的废土等建筑垃圾。同年5月12日,邱某开始在该处填埋建筑垃圾。5月14日,邱某支付了10万元预付款给谢某。但6月初就被执法部门制止,邱某停止填埋,余款也没有支付给谢某。
“非法占用农地填埋建筑废土,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审理该案的相关法官介绍说,经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鉴定,原农用地表层土壤、田间道路和排灌渠道等农用条件遭受到严重破坏,严重破坏土地面积共42.06亩,其中包括水浇地0.18亩、坑塘水面26.46亩、设施农用地1.75亩、其他林地13.67亩。
今年4月9日,龙湖检察院指控谢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龙湖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10亩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龙湖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农用地资源是人类生活发展所必须依赖的重要自然资源,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该法官表示,本案中,谢某为牟取私利置生态环境于不顾、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故意租用坑塘、林地等农用地用于填埋自己承包他人建筑工程中产生的废土等建筑垃圾,以及租给他人填埋废土等建筑垃圾,严重破坏农用地面积共42.06亩,其行为不仅对农用地造成严重破坏,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依法应予严惩。
本报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罗辉军
新闻推荐
新快报讯中新广州知识城楼盘龙湖双珑原著,基于自然生态资源和高性价比等优势,受到不少买家关注,其首期别墅产品售罄后一直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