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门将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 已售房源6月30日前 按计划完成网签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近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市面可售房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准确摸清房源处于可售状态的真实性,并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开发企业对已购商品房尽快落实网签工作。各开发企业对于可售房源实际上已经售出的,必须立即清查造册,制定网签计划,落实专人联系客户跟踪管理,并尽快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网签。
《通知》明确指出,汕头市部分商品房项目还存在着不少已售房源未及时网签的情况,影响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的真实性,也影响到全市经济运行中相关行业情况的研判。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确保汕头市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在网签系统统计中有更加真实地体现,决定通过开展全面清理各开发项目未网签房源,进一步规范汕头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开发企业不得存在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捂盘惜售、内部认购、或已售房产公司过名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已预购、预定商品房应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及时网签。对不按约定时间及时网签的购房户,开发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中不按时签约的违约条款,共同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对促进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意义。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点进行处理,即先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暂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至改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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