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普法防范新型网络犯罪 首例PUA案件引发关注,专家提醒青少年加强学法
近日央视网报道,江苏省查处了一起在网上兜售非法PUA教程,传播涉及实施诈骗、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的案件。此新闻的亮点,是该起案件为全国首例查处发布违规违法PUA信息的行政案件。PUA是Pick Up Artist的英文缩写,意为“搭讪艺术家”,原意只是分享怎样运用心理学的技巧,去接近自己喜欢的人以及开展社交活动,但在该案中却被歹徒用来骗色骗财,甚至以“自杀鼓励”的方式来达到情感操控目的。对此,汕大医学院心理学教授赖小林建议,青少年应加强学法,防落新型网络犯罪。
谨防社交搭讪背后的犯罪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媒体对PUA一案的报道相当多,说明此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因为很多时候PUA涉嫌严重违法,其本质就是一个“骗”字:通过接近、搭讪和异性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假借感情之名行欺骗之实。这些欺骗的行为常常与骗财、骗婚相联系,甚至伴有诱奸、强奸等违法行为,对人身财产权利的危害性极大。
既然PUA能够引发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什么之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惩罚?关键在于PUA的违法手段极其隐蔽,犯罪行为界定模糊,取证困难大,法律量刑也较难界定。以此案为例,违法行为人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万元。舆论普遍认为处罚过轻,但执法者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
加强学法懂得如何与人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此前类似案件多被归为道德层面的问题,在法律适用和取证方面存在很大争议和困难,可能对不少女性身心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汕头大学医学院心理学教授赖小林认为,应从法律层面将PUA线上、线下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综合评估,增加PUA网上传播造成社会危害的法律量刑,涉及教唆导致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她建议应加强青少年在心理学和法律方面的学习。“如今在学校有心理课和辅导老师,在社区也有相关的讲座和沙龙,但我认为普法力度仍需加大。”记者获悉,近年来汕头市各级部门也纷纷加大了普法力度,如日前市检察院就专门到金平区、潮阳区等地多所中学,举办防范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本报记者陈 敏
律师点评
省律协公益法律事务工委副主任林斯丹:
该起案件虽然舆论普遍认为处罚过轻、违法后果和其社会危害性不成正比,但是考虑到被告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我认为警方的处罚还是适当的。同时,该起行政案件也具有标志性意义。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以此起案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范;也希望新闻媒体能够通过相关报道提醒广大市民。
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贤:
加大力度对不法信息发布者进行查处,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受害人的法律维权意识;针对一些法律存在的滞后性,建议尽快完善立法,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从社会角度来看,首例“PUA”行政处罚案件的发生,不仅从行为层面向公众剖析了新型违法犯罪的幕后操作,也应该引起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律层面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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