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醉驾被“双开” 今无证醉驾再被抓 一市民面临刑事处罚,“苦酒”让他后悔不迭

汕头日报 2019-05-10 08:19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林鹏)今年40岁的市民顾某伟原本是市区某街道工作人员,去年8月的一次醉酒驾驶让他受到“双开”处理丢了工作,5月7日晚上,他又因醉驾再次被交警部门查获,又将面临刑罚处理,连番自酿的“苦酒”让酒醒后的他后悔不迭。

原来,去年8月17日晚上,顾某伟饮酒直到次日凌晨二三点。18日早上10时许,他驾驶摩托车在大学路安居工程附近一停车场处和保安员发生了纠纷。双方报警后,顾某伟被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调查,民警发觉顾某伟一身酒气,遂通知交警部门到场处置。经交警支队金平大队六中队调取视频调查和抽取顾某伟血液送检,确认了顾某伟涉嫌醉酒驾驶。就这样,顾某伟被交警金平六中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吊销了驾驶证。随后,金平区人民法院也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顾某伟拘役1个月。顾某伟还受到了“双开”处理,丢掉了工作。

5月7日晚上6时许,顾某伟在吃晚饭时又喝了酒,晚上7时50分,当他酒后驾驶摩托车沿金平区西港路自南向北行驶至西港路中间路段时,被在现场带领值班民警、辅警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金平五中队指导员黄学楚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顾某伟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毫克(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执勤民警将顾某伟带到汕大医附一医院抽取血样后移交交警金平六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交警金平六中队副中队长黄彦旭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对无证驾驶顾某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待行政拘留期满后,再针对其涉嫌醉酒驾驶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交警部门的处罚书上签名确认醉驾行为的顾某伟也一脸后悔,他告诉记者,“都是饮酒惹的祸,导致自己的人生道路因此"变轨",希望自己的教训能给他人警示,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据了解,汕头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保持“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进行打击。据汕头交警支队统计,今年以来(从今年1月1日截至5月6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酒驾1530宗(其中酒后981宗、醉驾549宗),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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