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项市级经济管理职能授权华侨试验区实施 涵盖投资项目核准、用地审核、施工许可等内容

汕头日报 2019-05-10 08:18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近日,市政府印发《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实施的经济管理职权事项目录》,将32项经济管理职权事项授权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实施,让管委会全面履行相关经济管理职能,心无旁骛大力发展经济,全面加快试验区开发建设步伐。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快“四大平台”建设,突出功能区发展经济的职能定位,去年年底以来,市委编办牵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对其成立以来市政府已授权的经济管理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结合今后的发展需求,梳理提出拟新提请市政府授权的经济管理职权事项,经征求了相关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编制形成了《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实施的经济管理职权事项目录》,并经过第十四届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目录》将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5个市直部门的有关32项经济管理职权事项授权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实施。《事项目录》中的每项职权均包含了事项名称、事项类型、适用范围、调整方式以及原实施部门等多个要素,涵盖了投资项目核准、工程规划、用地审核、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等多方面内容。此外,原授权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实施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出具建设用地查验意见书”“出具变更房屋用途(含临时)决定书”“建设竣工档案归档”等与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4个事项,继续由华侨试验区实施。

目前,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与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授权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通过此次授权,管委会主要履行授权事项目录中的相关经济管理职能,原承担的社会事务和城市管理职能按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属地区政府实施。

今年以来,华侨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按照“落实发展年”的工作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快试验区开发建设步伐。今年一季度,试验区直管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48亿元,15个已落地建设产业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19亿元;截至3月底,存量登记注册企业502家,同比增加128家,总注册资本446.60亿元。截至4月11日,华侨板在板挂牌企业合计567家,9家挂牌企业实现股改和转板到“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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