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干预挽救轻生失足男青年 后续援助缺失引思考

汕头日报 2019-05-01 08:23

■ 肖玉婷

今年3月初,我接到了需要危机干预的求助电话。当事人是一名24岁外省男青年,我们称他小A吧。

小A刚到汕头半个多月,据他讲述,小时候母亲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家中有父亲和弟弟。父亲多病,没有工作能力,十多岁时小A为维持家庭生计曾做过碰瓷和偷盗,并因此被拘留和判刑两次。其中第二次是为解决父亲医药费和生活费偷盗,在父亲病逝下葬后小A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判刑3年。到汕头后小A在夜场做DJ.有人引诱他一起作案,他摆脱不了,觉得活着没意思,想自杀。

经过心理干预后,小A放弃轻生的念头,也感受到大家对他的关心,想留在汕头找份工作好好生活。至此,我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可算是已经完成。但接下来摆在面前的问题是工作、住宿等实际问题。这些问题已超出了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和能力范围。小A看到我的为难,甚至跟我说“肖老师你就让我今晚再做一单,我回监狱更好”。面对无依无靠、陷入困顿的小A,我非常清楚有案底的他想找一份正当的工作,机会是微乎其微。撒手不管吧,前面危机干预的努力将前功尽弃,对小A将会是更大的打击。

最后到晚上十一点多,善心的李先生答应给小A提供临时住处和一份工作。但因李先生的公司也处于清理货底结业的状态,无法长期支持小A。接下来的几天,小A暂时安定下来,我们还带他以一心公司志愿者的名义,参加了团市委3月3日在时代广场举行的学雷锋公益活动。一开始小A不敢参加,怕自己身上的文身影响志愿者形象,但在我的鼓励下还是参加了,让他感受积极阳光的氛围,体验自我价值感。

3月7日小A经东莞(其伯父在东莞)回到广西老家,怕我们担心,一路都用手机发送他的位置,回到广西老家后还发来视频,并让奶奶和我视频通话。

这件事从3月2日接到危机干预求助,到小A 3月7日回到广西算是有一个圆满的结果。在这期间,汕头市阳光热线负责人柯志雄热心为小A做心理辅导,并送了一大袋的衣服给小A。还有一些好心人为小A提供了帮助:李先生提供食宿,还捐了2300元帮助小A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张先生捐1000元支持小A;还有李先生公司的同事也捐了款;本人也支持了1000元。

事件在众多好心人的合力支持下已妥善解决,但留给了我很多的思考:

首先,有心理咨询师同行提醒我,在这次危机干预事件中,我的做法已超越了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界线,应该在当天小A已经放弃轻生念头就可以结束工作,但面对这么一个无助、失足后想自新的青年人,真的能够撒手而去吗?我只能尽全力去帮助他。我也问过我自己:“下次再有类似的危机干预求助,你还敢接吗?”答案是:“接!”这是一个心理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责无旁贷。

其次,在心理咨询师进行危机干预之后,能否有一些相关的部门、机构介入解决实际问题,让我们心理咨询师有合适的途径去转介求助者?能否组织不同专业的人,各司其职,把心理干预、实际援助无缝对接,让求助者得到最切实有效的帮助,让社会援助工作更加地彻底、完善?

第三,在心理咨询师的危机干预之后,在社会层面,希望有更多的像李先生这样的企业能够为有工作能力的失足人员以及其他弱势群体提供工作机会,让他们能够自食其力,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价值,提升他们的自我认同感和价值感,避免他们再次陷入困境而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

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真心希望社会上更多的热心人和拥有不同资源的组织和机构能够联合起来,聚沙成塔,为社会上的失足人员以及其他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让他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希望,回归社会,改变命运,走上人生的阳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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