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19-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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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大鹏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二、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4月28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备注: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深圳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申请2019年秋季小一学位的军人子女,需带齐相关材料在4月30日前到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1219室(联系人:成迪,联系电话:28333041)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5.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三、学位申办流程和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
(4月23日至5月10日)
家长根据现居住地址查询申请学校。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教育,点击“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进行网上预报名。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学校上网,也可向地段内学校请求帮助。
学位申请
(5月13日至5月17日)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到地段内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准许学位申请的,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大鹏新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予以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就读与免费 资格审核
(5月20日至6月28日)
入学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送 “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查询和复核 审核结果
(6月11日至6月28日)
家长可于6月11日起,以网上预报名方式查询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积分。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要求的,可在6月13日至6月14日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
大鹏新区2019-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地段
(本指南招生地段划分仅适用于2019-2020学年度)
公办学校学校名称招生地段人大附中
深圳学校
坝光社区、葵丰社区的一部分(环城西路以西片区),含坝光新村、承翰陶柏莉小区、金众云山栖小区、东一、东二、上塘三个居民小组葵涌中心小学三溪社区、高源社区、坝光社区、葵涌社区与葵新社区的一部分(葵新路以东片区)葵涌第二小学葵丰社区的一部分(环城西路以东)、土洋社区、官湖社区、葵涌社区与葵新社区的一部分(葵新路以西片区)溪涌小学溪涌社区大鹏中心小学王母社区、下沙社区、布新社区、水头社区、大鹏社区、岭澳社区大鹏第二小学鹏城社区、水头社区南澳中心小学南澳办事处各社区民办学校招生地段严格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执行,具体招生咨询电话详见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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