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汕头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现阶段法院的工作重点。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初步形成,汕头市法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形成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
潮南法院:
成功为农民工跨省追讨欠薪
“要不是法院法官的帮助,真的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我的工资,真的是太感谢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华在拿到拖欠的工资款后,激动地对潮南法院的执行法官说。原来,这是一起追索劳务报酬案件,潮南法院依法为农民工张某华追回工资款30000元,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张某华是一名建筑工人,被执行人贾某雇佣张某华从事建筑粉刷吊顶工作,结欠其工资款35000元。贾某未按承诺的期限支付该笔工资款,张某华无奈之下向潮南法院起诉。案件受理后,潮南法院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是外地人,且贾某没有固定住所,其随时都有可能回避诉讼,影响办案周期,不利于快速实现农民工权益,案件只有调解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在办案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贾某分期将工资款付还张某华。而贾某在履行第1期工资款5000元后就玩起“失踪”,张某华遂向潮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获得贾某的联系方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贾某,向其明法释理,言明利害关系,并告知如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甚至司法拘留,会严重影响其今后的生产生活。经过多方努力,贾某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从外地来到潮南法院当场将案款履行完毕。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获得感,潮南法院坚持把涉民生执行案件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形成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与日常强化执行相结合的常态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一些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活又面临实际困难的涉民生执行案件。
龙湖法院:
应执尽执破解执行难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龙湖法院执行局在强化执行办案规范的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努力提升执行质效。3月中旬至4月初,共对8宗案件的9名被执行人依法实施或拟实施司法拘留,显示司法威慑力,促使多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某公司拖欠四名工人工资1.46万元一案,被执行人领取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仍没有在限定时间内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经法官通知其再次到庭,法官予以释法,但其仍态度消极。龙湖法院拟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力,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还款的严重后果,一次性把拖欠工资款全额履行完毕。
——严某与被执行人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多万元的还款义务,也不进行财产申报,甚至经法院多次通知拒不到庭。对此,龙湖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法官到被执行人工场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严肃指出其行为已符合司法拘留情形,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最终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全额还款责任。
——纪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执行案,陈某应付还纪某借款本金9.5万元及利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陈某经传唤未到庭也未履行义务,还将已经向龙湖法院申报的5000元转移,致使法院无法冻结和控制该款。陈某多次拒绝接听法院电话,法院通过信息平台向陈某先后发送三次信息,陈某均不到庭接受问话和履行义务。今年3月11日,法官拨通陈某电话通知其应到庭。陈某到庭后态度嚣张、语言粗鲁,极度不配合。在法官释明法律及告知转移财产的相关不利法律后果后,陈某仍态度恶劣嚣张。鉴于陈某经法院多次传票传唤均未到庭,且转移已经申报的财产,执行局依法决定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移交公安机关执行,坚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
本报记者陈 敏通讯员 罗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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