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转万元给“美女网友”被拉黑 濠江法院快速立案找到当事人,仅用3天便达成调解

汕头日报 2019-04-15 08:14

微信转账转错人,是否应当予以返还?下面这个案例颇有可读性。去年,市民伍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美女”网友,两人经常互诉衷肠。2018年10月24日,他通过微信转账将本来要转给侄女的1万元误转给了这位“美女”网友,当他要求“美女”返还时,不料却被拉黑。最令他无法相信的是,事后他得知该“美女”的真实身份居然是名男子。于是,伍某通过濠江法院网上预约立案平台起诉与其网恋的“美女”网友(实为男子詹某)返还不当得利。

濠江法院通过平台审核伍某的起诉材料后,案件被快速立案。该案立案后,濠江法院民一庭的承办法官对案卷进行全面分析后,当即通知当事人詹某到庭了解相关情况,并向其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拉家常的方式向詹某释法明理,耐心地向其分析利弊。经过一番思想工作,詹某表示愿意调解。

2019年3月18日,承办法官电话联系有事出门远在湖南的伍某前往法院调解,令人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伍某认为刚刚在网上进行预约立案,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法院的电话通知呢?电话那头,警惕性超强的伍某一度把法院干警当成了电信诈骗犯,一连串问了承办法官很多问题。一番“拷问”下,法官耐心地一一解释,可还是无法打消伍某疑虑。最后,伍某表示需要先打电话到法院立案庭确认,并直接挂断了电话。

不久之后,承办法官的再次电话响起,来电的正是伍某。电话那头的伍某称,他3月15日才通过网上预约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没想到才过了3天,案子就可以调解了,速度太快了,所以才会产生怀疑,他自己已确认了确有其事,于是又打电话过来。承办法官马上向伍某说明情况,伍某答应3月20日前往濠江法院与詹某参加调解。

3月20日下午,双方在濠江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詹某当着承办法官的面将1万元返还给了伍某,使这起纠纷仅3个工作日就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伍某对纠纷调解的结果非常满意,连声向承办法官道谢。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可见,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他人因此而遭受损失,受益一方不能将财产占为己有,必须归还给受害人。本案中詹某因伍某错误转账而取得利益,缺乏合法根据,伍某因此遭受了损失,故詹某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伍某。

本报记者陈 敏

通讯员罗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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