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图片定价上万贵不贵?有法律人士称,使用用途不同,授权的费用也理应不同,但难以笼统判断是否合理

南方都市报 2019-04-13 06:22

[摘要]有法律人士称,使用用途不同,授权的费用也理应不同,但难以笼统判断是否合理

声音

若视觉中国在图片许可使用市场占据如此高的市场份额,公众要选择它的图片时,就存在不得不接受不合理定价的可能性。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秘书长杨华权

假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已经依法授权许可视觉中国使用,则明星购买自己的剧照确实需要付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

因视觉中国宣称拥有黑洞照片版权所引发的舆论热议持续发酵。

继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网信办约谈视觉中国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后,国家版权局再次回应该事件:要求图片公司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并宣布将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

黑洞照片版权到底归谁?

欧洲南方天文台称

未向视觉中国授权

一切还要从最初引爆舆论的黑洞照片说起。4月11日,有网友发现刚刚出炉不久的黑洞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并注明“此图仅限于编辑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随后,网友于微博上询问该图片是否能用于制作海报商用,视觉中国客服回答要收费。该事件迅速引发热议,视觉中国回应,黑洞照片版权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ESO)所有,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该图片编辑类使用授权,授权并非独家,应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得作为商业类使用(广告、促销等使用场景)。

南都记者于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官网发现,该官网上的图片、音乐、视频等内容,除非特别说明,均适用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即创意共享协议,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分发、传播、修改本创作,只要使用时署名来源,但一般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且不得增加额外限制。所谓额外限制即不能增设任何法律限制或是技术限制,来限制他人进行本许可证已经允许的行为。而黑洞照片的使用在官网上则属于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中最宽松的一项,无论是否商用,使用时署名即可。

4月12日,欧洲南方天文台再次明确表示,黑洞照片并未向视觉中国授权,也不需要向其授权,因未经授权也可使用,该图向全人类开放。

针对视觉中国此前称获取黑洞照片版权授权并称要向用户收费一事,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秘书长杨华权表示,黑洞照片是事件视界望远镜项目(EHT)的研究成果,涉及多个国家和相关天文台,此类跨国项目一般会针对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作出约定,依照法律确定版权归属,或者各方共同约定版权属于EHT项目。

“既然欧洲南方天文台在全世界面前称其是黑洞照片的版权人,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了他们的创作过程,那么版权归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具有高度的可信度。”杨华权说。

杨华权还告诉南都记者,尽管欧洲南方天文台就其授权他人使用方式有如上表述,但不代表放弃了对黑洞照片的版权,这仅为一种授权许可方式,任何人要使用都依然需要遵守版权方的许可协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对此表示,照片不经授权可以使用,一种情况是,照片不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不受版权保护;另一种情况是,照片属于符合版权保护的作品,版权所有人已经放弃其中相关的财产权利,允许公众无偿使用照片,或者版权中的财产权已经超过法定的保护期。

无疑,欧洲南方天文台是放弃了黑洞照片版权中的财产权。

拥有国旗国徽图案版权?

专家称此举明显

违反国旗法、国徽法

有网友此前还发现除黑洞照片以外,视觉中国也对不得用于商标、广告的“国旗、国徽”照片声称具有版权并定价要求付费使用。

4月11日下午,@共青团中央官微发布两张截图,分别是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图。截图中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用的咨询电话。团中央官微表示“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并@视觉中国影像。

在共青团中央贴出的截图中可以看到,国徽一图的价格提示中表示,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容)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

@视觉中国影像随后发布消息称,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

杨华权告诉南都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明确国徽不得用于商标、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也有类似规定。视觉中国这样的行为明显违反国旗法、国徽法。

伟人照片也售卖?

视觉中国涉嫌侵犯

公众人物肖像权

除国旗国徽外,一些伟人照片甚至以往的历史图片如1963年七千人大会的图片,也被网友扒出被视觉中国拿出售卖。

杨华权称,有关伟人照片等问题,则还涉及到肖像权、涉及国家形象、公共利益等问题,视觉中国就算代理了该图片摄影者的版权,也不能随意商用、在平台上售卖。

在上述的质疑声中,还包括一些明星照片被收纳进视觉中国的图库中并收取费用。此次,明星莫小棋即质疑自己并未授权视觉中国收入自己的剧照,但是日前使用该图片还收到了视觉中国要求收费的通知,莫小棋认为不合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对此表示,剧照是特殊的作品,通常情况下是从影视作品中截取的,其著作权一般属于制片人,明星是否具有剧照的著作权需要看是否与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过相关授权协议,如果没有授权,则仍归属影视作品著作权利人所有。“假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已经依法授权许可视觉中国使用,则明星购买自己的剧照确实需要付费。”但李顺德也就此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平台涉嫌侵犯其肖像权。

杨华权也告诉南都记者,视觉中国在平台上售卖公众人物的剧照,如果没有获得许可,随意商用,还可能侵犯了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公众人物可以起诉视觉中国。

南都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初,刘嘉玲就曾因汕头雅丽斯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做广告而要求索赔100万元。

图片定价上万是否靠谱?

占市场“半壁江山”

公众或不得不接受

视觉中国作为主营图片业务的平台,目前在线提供并每日更新超过2亿张摄影图片、设计素材及超过1000万条视频素材和35万首音乐素材。

近年来通过自行生产、代理、战略合作及收购等方式,整合了近乎垄断的海量、全面、独家的优质正版视觉内容资源,平台提供的内容超过2/3为自有或独家内容。

以国内图片库市场为例,据公开资料显示,视觉中国目前的商业类图片达到50%的市场份额,牢牢占据第一的位置,媒体类图片则占据30%,仅次于新华图片社50%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从该公司2018年中报可见,视觉素材与增值服务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占据总营收的83%。

此前也有报道显示,视觉中国主站上的图片定价在千元到万元不等,视觉中国这样的报价是否偏高?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滕立章认为,从业界情况来看,如果是用于企业微信公众号的简单引用等用途,一般的照片商业授权可能只要几块、几十块才更为合理。

滕立章表示,目前照片的价值难以笼统确定,比如在普通场景下拍摄的照片和在珠穆朗玛峰拍摄的照片价值必然有所不同,很多获奖图片价值可能更高。而且使用用途不同,授权的费用也理应不同,所以,很难笼统地判定照片的售价是否合理。

杨华权则认为,视觉中国目前针对图片主业务,运作方式是公司与图片供应者签订协议,确定分成比例后,把图片交视觉中国整理上线,存入图片数据库,获得销售收入后,再与摄影师或图片供应商按协议分成。

“若视觉中国在图片许可使用市场占据如此高的市场份额,公众要选择它的图片时,就存在不得不接受不合理定价的可能性。”杨华权说。

采写:南都记者蒋小天刘嫚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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