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学生无证驾车撞人逃逸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须警钟常鸣

汕头日报 2019-04-04 08:39

交警部门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

本报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近日,澄海区一名15岁的中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酿成被撞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再次把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问题摆上了桌面,如何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实要引起社会共同关注,警钟常鸣。

今年来,自澄海区交警部门开展整治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专项行动以来,教育部门、相关学校及广大学生家长们也纷纷重视起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问题,积极响应公安机关的呼吁,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但也仍有少数家长对此不以为然,放任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而部分学生也因缺乏有效管理,继续我行我素,骑着摩托车在马路上飞驰,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3月27日19时38分许,澄海某中学学生刘某(15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澄海区中山南路自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中山南路中心市场“富越毛衫”前路段时,碰撞同向右侧步行的姚女士后逃逸,造成姚女士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惨剧。事故发生后,刘某驾驶肇事车载着同伴钟某逃离现场,后因钟某手机掉落而步行折返事故现场寻找时,被现场群众辩认并控制,后移交给交警部门进行审理查处。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行动,3月28日上午,澄海交警大队各勤务中队继续组织查扣校园周边巷道学生停放的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共查扣拖移该类二轮摩托车143辆。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指出,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加之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且因未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缺乏驾驶技能,当驾驶机动车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刘某交通肇事的案例恰恰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事故双方及家庭生命财产都带来了极大危害,同时也极具社会危害性,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为了广大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尽量减少社会危害性,澄海交警部门在持续整治未成年人驾乘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之余,也再次呼吁教育部门、有关学校和广大学生家长们:为了你、我、他的人身安全,请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他们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文明出行的好学生。

本报记者林子海 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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