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872行政村完成规划编制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
本报讯 (记者周敏)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光带队赴东海岸新城、南澳岛、澄海区樟林古港,实地察看各地贯彻执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对城市总规确定保留的300多个村庄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摸查,并积极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按每个村庄规划补助8万元的标准,对150多个应编未编的村庄规划进行了规划编制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到2018年底,全市872个行政村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汕头市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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