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科协出台科普项目管理办法 规范项目管理打造科普活动品牌

广东科技报 2019-03-15 14:41

本报讯(记者冯海波通讯员汕科协)为加强科普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汕头市科协制定了《汕头市科协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印发实施,旨在通过支持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及有关单位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任务目标,结合汕头实际,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共享科普资源,不断提升市民科学素质。

《管理办法》明确,汕头市科普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遵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公正评审,公开公平;择优支持,注重绩效;年度考核,追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实施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对项目经费支出追踪问效,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支持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及有关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设施建设,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科普主题内容开展科普活动,力争创立科普活动品牌。

《管理办法》提出,汕头将重点扶植、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科普活动,提高品牌意识,促进汕头市科普项目向有社会影响力和带动效应的品牌化方向发展。逐步加强汕头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及有关单位的科普工作,增强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能力,增加科普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汕头市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的人员场地优势和学会的专业学科优势,培育一批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的骨干力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管理办法》明确,该市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承担汕头市科协及相关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任务所开展的科普项目;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及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品牌科普活动;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及有关单位围绕汕头市科普阵地建设和科普资源共享提供对接服务项目;围绕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广东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等国际国内纪念性节日开展的科普活动;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科普基地、科技特色学校、科普示范社区结合专业特点出版的科普刊物、科普资源开发、科普作品创作推广活动,以及其他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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