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名优特产带动乡村产业兴旺
□ 郑道序
设立由多方人才组成的“特产办”机构,成立专门的扶持基金,组织专人进行宣传及技术指导,擦亮特色农产品“招牌”,形成优势产业,并带动相关产品的生产。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月公布。《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笔者认为,发展汕头市农村的经济,用好名优特产这一“传家宝”,切合当前国家层面大趋势,切合汕头市社会发展实际,对振兴乡村经济,能起到事半功倍作用。
发展农村经济应以特色产业为方向
近二十年来,农村经济的确有了较大发展,很多农民朋友都盖上了新房子。但由于受气候等自然条件及农产品市场因素的影响,有的年份歉收,农民收入并不稳定。外出或就近打零工仍然是一条改善生活的重要途径。要从根本上以农站稳脚跟,还必须要有自己的拳头产品。
进入新时代,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感召下,农村成为有奔头的地方,农业成为有希望的行业。乡村创业有多条门路,而以互联网+农业为当前比较普遍的形式,比较容易入手,也是比较成功的模式。通过互联网,一下子解决了时空的制约。距离不是问题,信息传播及与客户端的交流都不是问题。最关键最核心的重点是后者,是我们的农业。因此,必须认准方向,抓住产品这个关键词,久久为功。酒香不怕巷子深,在这个信息时代,完全可以做到。关键还是要“酒好”,特色名品无疑是我们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在这个经济繁荣人们追求高品质农副产品的时代,发展名优特产,其前景是明朗的。
借助名优特产辐射效应,提升整体竞争力
汕头市的农业,经过历年各级政府及广大农民的努力,已进入全省前列。尤其是名优特产,也在省域范围内打响了品牌,在市场上的竞争常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优势胜出。特别是已申报及具备申报条件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更是公认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拳头产品,应作为名优特产的重中之重,依靠它率先打开市场。通过利用消费者爱屋及乌的心理,借助名优特产的影响作用及互联网这个平台,精心组织,使其辐射到其他相关产品,从而实现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农业产品占有市场,形成产销畅通的整体效应。这对推动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其作用力将是长期的。
聚焦名优特农产品,形成新一轮发展高潮
首先,要珍惜“传家宝”,避免失传。形成地方特色的名优农产品需要长时间积累,它是通过一个较长时期人们对各地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多次比较、反复验证,才最终获得全社会普遍认可的。其一致性的口碑不是短时间内用金钱就能打造出来的。所以很难得也很宝贵,是前辈们留给我们的“传家宝”,应好好珍惜。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对这个“传家宝”的认可也是动态的。当大家觉得你的名优特产“今年番薯不比去年芋”,一年不如一年,这个“传家宝”变成“家中普通物件”的时间也就不远了。一旦特色失色,名存实亡,再自吹自擂就成了“王婆卖瓜”。
其次,要提高认识,形成名优特农产品发展高潮。农民在开展生产过程中,有两个突出的欠缺:一是跟风,听到那种能赚钱就想搞那种;一是急于求成,用肥用药用激素,恨不得立即上市卖个好价。但结果往往是丰产不丰收,或只得眼前经济利益,长远看却是得不偿失。
手中有宝,不懂用好——在农村干部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有一个新上任的山区乡村书记,询问笔者:外地是否有经济价值高的品种,有则帮引种到他村里。他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事实上,他的村里已有了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但他却忽视了。
因此,名优特农产品的发扬光大,关键在于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正确引导。很有必要成立多方人才组成的“特产办”之类的临设机构,成立专门的扶持基金,组织专人进行宣传及技术指导,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抓好这一块,彻底擦亮特色农产品“金字招牌”,形成优势产业,并带动相关产品的生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整个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状况。这是汕头市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促进“产业兴旺”的一个十分有力的举措。(作者单位:汕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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