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又是企业招工高峰期,专家提醒求职者 签订合同注意细节 避免劳动争议纠纷

汕头日报 2019-02-22 08:00

去年大学毕业后在广州一家公司工作的小郑,今年回汕过年显得很不开心。原来,虽然他所在的这家公司规模并不算小,但中层管理者以下的员工居然都没有年终奖,连年底连续不断的加班都没算一分钱加班费,只能日后折算成补休。小郑一方面后悔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仔细看清楚条款,另一方面也为开年后是否另找工作而犹豫。据他估计,大学生们求职时因为匆忙或粗心或经验不足,没有认真看清楚企业合同详细内容的人为数不少,这无疑使得日后容易产生各种疑问或纠纷。

薪酬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据媒体报道,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劳动者春节前后跳槽引发的纠纷案件进行专门调研,发现年终奖的发放往往会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导火索”,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法律专家表示,建立诚信劳动关系是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关键,不然的话员工工作不开心,企业也难留住人才,并提醒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注意条约的细节,确保一些核心条款的正确性,比如说劳动合同期限、薪酬规定、工资结构和标准等。

在网站58同城里,记者看到汕头频道中“招聘”信息非常多,如餐饮业很多商家都开出了各自的条件:年底双薪、房补、交通补助、饭补、加班补助等;眼下非常热门的快递员招聘,有房补、饭补、五险一金、包住、包吃等;会计助理的职位有周末双休、年底双薪、饭补、加班补助等。但并非每家企业都详细列出了自己的优惠条件,有的只是写明“面议”。在金平工业区,春节后需要补充新员工的企业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四处散发广告以求扩大招聘范围,并力邀有兴趣的工人到厂里实地了解工作环境。那么,这些企业和公司准备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要求?其中有没有漏洞或故意忽略的地方?对员工的要求和薪酬是否合理?记者注意到,有的求职者刚到汕头,心里没底,于是约上几个老乡一起去看场地、签合同。

记者采访了解到,小郑的经历并非个例。有时求职者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看,过后想后悔也来不及。如有一个典型案例显示,在某化妆品公司担任了7年包装部经理的小刘,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小刘认为他没有拿到应得的年终奖,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化妆品公司支付他两年的年终奖。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的诉求并没有依据,不予支持。为什么会这样?一名法官助理就此分析说:“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将年终奖规定为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个年终奖的发放就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签劳动合同要看仔细

一名民庭副庭长说,在他经办过的案例中有不少是与薪酬纠纷有关的。这些案件中,劳动者离职时间在春节前后(11月至次年3月)的数量较多。有的私企奖金发放约定不明、发放方案不透明、数额随意等,这些都容易产生争议,引起员工跳槽或辞职。

“80后、90后这个年龄段的人处于一个事业的上升期、成长期,家庭压力也比较大,是家庭的支柱,所以对收入的关注度肯定是比较高的。”他提醒说,企业或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一部分是绩效奖金。求职者要注意企业提供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将这些每月收入的内容包括是否有年终奖,已经白字黑字写进了合同;必须把与录用者口头的约定落实到书面中,并弄清楚单位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奖金的发放机制;工作中应留心保存自己日常绩效的一些资料,另外离职时应尽可能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

本报记者陈 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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