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披露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报道引起重视 大鹏执法部门排查整治非法捕猎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清理非法捕猎设施。
深圳晚报讯(记者 李晶川)本报关于西涌社区居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报道(详见2月21日3版)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1日,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联合南澳街道执法部门对相关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清理一切非法捕猎工具。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再次出现非法捕猎的现象,执法部门将对重点区域不定期进行巡防。
针对本报报道的情况,2月21日,大鹏自然保护区巡防大队协同森林公安部门和属地执法部门、森林消防中队联合执法,对大鹏自然保护区非法捕猎现象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巡防大队坝光中队对高源社区对面菜地、丰树山、排牙山南北进行巡防;葵涌中队对罗屋田水库、坝光老路进行巡防;大鹏中队对观音山、望海山庄进行巡防;鹅公分队对半天云、鹅公村进行巡防;南澳中队对沙坑村附近、天文台进行巡防。
据了解,大鹏自然保护区巡防大队与森林公安、南澳森林消防中队在西涌社区南社村联合执法时,发现在一果园中树立有“林下有剪”的牌子,经调查,树立牌子是为了防止游客进入果园偷果子,并未设置捕猎工具。执法人员经过排查,未在果园内发现野猪夹。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现场拆除了门上树立的牌子,并要求负责人签署了保证书。
2月21日下午,大鹏管理处工作人员和森林公安东部大队、大鹏执法队、森林消防中队联合执法,对大鹏新区王母社区市场佳发商店及周边相关店铺排除整治,在佳发商店中发现有出售的捕鸟网和野猪夹。执法人员对商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收缴了店内的捕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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