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奋进新时代 汕头市136名检察人员获最高检颁发的“检察荣誉章”

汕头日报 2019-01-28 08:22

本报讯 (记者刘谷婷)近日,市检察院举行“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向从事检察工作累计满30周年的检察人员颁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制的“检察荣誉章”。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出席颁发仪式并讲话。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了《检察荣誉章颁发办法》,决定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向从事检察工作累计满30周年、为人民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的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经逐级申报、审核、审批等程序,汕头市136名检察人员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检察荣誉章”。“检察荣誉章”为全国统一编号,每枚“检察荣誉章”的编号对应唯一的获表彰人员。

张健在颁发仪式上指出,颁发“检察荣誉章”是对长期奋战在检察战线检察人员的充分肯定,是最高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递党的温暖,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在新时代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牢记党和人民重托,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代接着一代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把人民检察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奋力开创新时代汕头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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