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在汕头举办学术论坛 聚焦医疗机构管理与“放管服”改革

南方日报 2019-01-22 06:25

学术论坛开幕式现场。

此次学术论坛旨在为政府、医院、学校和社会办医医疗机构间搭建交流平台。

2019年1月19日,由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主办、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医疗机构管理与"放管服"改革学术论坛”在汕头召开。

此次学术论坛旨在为搭建政府、医院、学校和社会办医医疗机构间的交流平台,共同探讨医疗机构立法与医疗机构“放管服”改革有关问题,为我国医疗机构的立法、管理和综合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据统计,广东省各级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以及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近200人参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司副司长高光明,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沙玉申,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汕头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姜虹出席会议并致辞。主办方邀请到北京大学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教授在内的8位知名专家学者在现场做相关主题报告。

北京大学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教授以《公立医院改革困境与路径》为主题,深刻阐释了在当前医疗体制改革处于深水区、攻坚期,我国推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以及现行公立医院改革存在的困境与阻碍,并针对这些困难提出颇有见地的对策和建议。

深圳市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蔡本辉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困境与出路》为题,从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合力,到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等几个方面,强调医疗卫生行业特别是医疗机构的监管一直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陈永松详细介绍了医联体“汕大模式”自组建到初具规模和成绩的历程,以及获得肯定的经验做法。他指出,“汕大模式”之所以能成功,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先行先试,探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二是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医联体管理水平;三是协作共享,有效提供医疗服务。

南方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卫生法学会·汕头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杜仕林副教授以《医院管理立法的理论体系建构》为主题,指出应从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的协同问题、不同利益者的利益平衡问题、监管机制与监管体制的建构问题等三个方向搭建医院管理立法的理论体系。他表示,理论体系建构是三大立法困境之首,关系到立法的基础和质量。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罗力教授认为,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机关的设置、立法权限的划分以及立法权运行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总称,而医院管理立法的制度体系建构一要完善立法的工作机制,二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而建立健全法治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

湖北省十堰太和医院院长助理张永教授针对《医院集团发展的困境与对策——以十堰太和医院集团为例》,详细介绍太和医疗集团的同时,指出医院集团发展中存在的内、外部困境。内部困境主要有内部管理、思想理念、资源分配、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协调问题,外部困境则主要是财政支持不到位,以及医保政策未衔接等问题。

暨南大学附属深圳华侨医院胡明彦院长作《民营医院发展的困境与对策——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为例的分析》,阐述了在当前政策背景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的激励下,民营医疗机构虽得到快速发展,但仍存在许多挑战和阻碍,如顶层设计的缺失以及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都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形成制约。合理引进资本和引导投资者进入社会办医领域的同时,也应探讨非公立医疗集团和联盟的成立。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治理研究院吴少龙副教授以《“放管服”改革的理念与实践——以卫生领域为例》为主题,强调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可重点从四个方面切入:一、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批服务便利化;二、加快医疗资源信息共享,服务群众看病就医;三、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医疗行业发展的活力;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丰富医疗资源供给。

专家们的主题分享结束后,现场设立两个分会场,汕头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医院院长代表与省内外专家分别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困境与对策”和“医生集团、互联网医院、医疗超市等新业态是否是医疗机构”为主题,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百余位与会者现场观摩,积极提问,实现观点的深度交流。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宋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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