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设立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立法“大门”开到群众家门口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在新华社区居委会与居民群众代表座谈,征集2019年立法项目意见建议。
新华社区居委会积极走访居民群众,向居民群众宣传立法工作,邀请群众对相关草案提宝贵意见,为民主立法提供依据。
新华社区是汕头市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市面肉类、鱼类是否变质或掺假,蔬菜有无存在农药残余,百姓不得而知,而单靠监管部门抽检是远远不够的。”近日,金平区石炮台街道新华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就2019年度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立法提出建议,设立区街二级结合的监测站或移动监测车,通过专业仪器对市面食品进行抽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让群众放心买、放心食。
这是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缩影。自去年8月新华社区等12个单位被确定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已逐渐成为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
记者了解到,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工作者能够在第一线听取到基层群众的呼声,在第一时间收集到热气腾腾的鲜活民意,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黄嘉锋
缘起
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修改后的立法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党的十九大强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机关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正是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益探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各区(县)、部分镇(街道)、村(居)委和有关行业协会建立一批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2018年5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程到景德镇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南昌市和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借鉴全国、省、市三级立法联系点的建设运作先进经验。
6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民政局、司法局发函,请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人大常委会各推荐一个街道和一个社区居委会,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人大常委会各推荐一个镇,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推荐1个协会组织。
8月,经认真研究决定,东墩街道办事处、石炮台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金霞街道办事处、金霞街道碧霞社区居委会、达濠街道办事处、礐石街道珠浦社区居委会、上华镇、金灶镇、雷岭镇、后宅镇、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汕头市律师协会等12个单位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特色
不同联系点可收集不同意见
记者了解到,这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具鲜明特色,有利于收集不同阶层群众的意见,对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东墩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地处城乡接合部,是城市和农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交融的地区,该地区不仅有城市居民和经联社股民,还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正是这些职业类型、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需求均有所不同的人群的意见建议可以使立法联系点更加全面掌握不同方面和群体的立法需求。
又如金霞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地处汕头经济特区发祥地龙湖区的中心地带,辖区内拥有多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结构比较完整,文化、服务、经贸及商务等多行业人才聚集,有助于承接多种类型的立法征询意见工作。
金霞街道碧霞社区居委会,该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先进,先后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6次获省级评先,是汕头市创文先行示范小区,辖区居民素质高,参政议政意识高。该社区已着手准备建立法律界专家库。
达濠街道办事处是濠江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人大工委工作扎实,积极开展走访联系选民,抓好学习培训,搭建人大代表工作群,选准提好议案,人大代表引领作用充分凸显。
行业协会也成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成立于2007年,现有会员企业180多家,分别来自汕头市区、澄海、潮阳、潮南、濠江、普宁、潮州、揭阳和广州、深圳等地,化妆品生产企业覆盖率85%,涵盖化妆品行业上下游生产链条。该协会曾获“国家5A级行业协会”“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示范点”等称号,企业代表性强,协会内部机构完善有序,社会口碑良好,会员企业认同度高。
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0年,是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履行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管理。协会及成员法律专业强,专业从事法律行业,对于法律的操作性、可行性、专业性可提供专业意见。
行动
积极围绕重要工作提立法建议
在确定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后,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汕头市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拟编制汕头市2019年度立法计划。要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践,认真调查研究,围绕汕头市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立法需求,重点在促进改革开放、创建文明城市、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民生保障、营造社会治理格局、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立法建议,同时对汕头市已颁布的法规也可以提出修订的立法建议。
接到通知要求以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发挥基层特色、地区特色、法律特色,通过多种方式为相关法规条例的起草、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如新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冬虹带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队,广泛走访辖区居民群众,积极宣传立法工作,向群众征求相关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有效依据。
其中,就关于加强城市中心城区装修废土清运工作的立法(汕头市2019年度立法项目之一),新华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了针对性的意见。其认为,《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城市中心住宅小区业主装修所产生的废土处理的相关规定较为模糊,没有对“把装修废土随街扔的问题”做出有关处理规定,由于没有较为明确的处理规定及要求,承包保洁工作的保洁公司在处理时显然较为费时费力,不能把它纳入常态化的保洁工作职责内,导致辖区时而出现装修废土,加大社区居委会在日常管理上的难度。
“随着环卫工作市场化的推进,卫生收费改革的进行,《条例》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以及处罚过程的可操作性出发,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张冬虹告诉记者,经收集辖区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制订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办法》《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通过立法明确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责任人制度及其工作责任,推动汕头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成效
基层群众搭上了立法“直通车”
一直以来,立法在人们眼中是一项“高大上”的工作,但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逐步建立,把立法的“大门”开到了群众家门口,拓展了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让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
用新华社区居民群众的话说,“过去感觉立法离自己很远,现在通过立法联系点可以直接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一下子拉近了与立法工作的距离。”
作为汕头市人大代表,张冬虹认为,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是体现密切联系群众、发扬民主参与立法的新形式,是支持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社区在立法调研方面更能体现民意,我们广泛倾听民众的声音,收集民众的意见,让更多民间智慧渗透到立法过程中。”
而对于立法工作者来说,这一举措也开阔了立法工作者的视野、增强了立法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在与群众互动的过程中,立法工作者可以同步掌握社情民意,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脉搏,对于各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也可以发现于未然,有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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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制定法规2件
过去一年,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立法进程,增强立法实效,特别是围绕改善营商环境、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主题安排立法项目,共审议法规10件,其中制定法规2件,立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
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汕头市在中小学校特别是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规定,一些相关技术指标已经有了调整;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汕头市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必要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提升固化。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新期待,统筹配置、科学布局、规范管理和保护特区内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不足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
规划建设方面,条例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具体内容、建设标准、报批要求以及各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专项规划需要执行的配套工作;明确了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待遇;明确了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各项要求。
保护管理方面,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调整、重建、临用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禁止建设或者构筑的场所或设施。
法律责任方面,对相关各类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细化,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落实。
《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和学前教育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定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公园广场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公共服务产品,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当前,汕头市正在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汕头打造成内秀外名的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对公园广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此同时,汕头市在公园广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侵占公园广场绿地、部分游人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因此,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一方面,条例作了制度创新。如首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规;完善公园广场名录和分类、等级管理制度;强化人大常委会对公园广场建设与保护规划的监督;创设公园广场永久性保护名录制度;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细化噪声污染规范和宠物管理制度;建立委托执法制度。
另一方面,条例体现“汕头元素”。如规定规划建设公园广场要“优先选择海上丝绸之路遗迹、潮汕历史文化遗址、华侨文化遗迹及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区域、地点,突出公园广场的文化艺术内涵和地域特色”。结合目前汕头城乡环境整治的实际,规定在自然条件良好的区域、滨水地带、城市道路两侧具备条件的区域、地点规划建设公园广场;拆除违法建筑后的空地暂时无法恢复原状或者更改用途的,可以建设为临时性公园广场。针对汕头是一个多台风灾害的海滨城市,规定“滨海、滨江、滨河等滨水公园广场应当具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园(场)内建筑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防御台风、海浪冲击以及防洪、防涝的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条例将公园广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服务使用纳入法治轨道,对于保护公园广场绿地,提升城市品位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
对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在本辖区内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组织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映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基层群众、组织的意见建议。
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组织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
案例
新华社区:
探索建立基层
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
事实上,在成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之前,新华社区于2016年已经被定为省立法联系延伸点、金平区人大立法工作意见采集点。近三年来,该社区致力于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已经形成一整套的工作方法方式。
按照人大常委会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新华社区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联系点及队伍人员的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社区先后制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人员工作职责等,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站搭建联系点平台,新华社区配置电脑等办公设备,建立立法联系点阵地及信息库,运用信息化手段收集整理反馈意见,以此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
在加强立法宣传方面,该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向社区各单位企业宣传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立法,形成了全社区关注立法工作、支持立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此外,新华社区还坚持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有关法律的培训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由社区干部、法律顾问及社区单位、企业、党员代表组成的工作队伍,认真负责做好立法调研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立法,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各群众团体对法律法规(草案)等新规的意见和建议,真正使基层群众意愿渗透到法律当中,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新华社区为立法联系工作共深入辖区基层单位、企业、商铺、居民住户1000多家,共研究条例30件、法律法规(草案)20部,收集整理意见建议90条,为上级立法机关在立法决策工作上提供参考依据,部分建议被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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